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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普通高中转学政策
时间:2007年10月16日11:13
来源: 作者:基教科
高中转学政策:
  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,准予转学。
  高中学生在县市区内不准转学。本省跨市地、县区转学,须经转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批准,由学生持家长调动证明、户籍迁移证明、转学证、学生档案、市地学籍主管部门介绍信,到转入市地学籍主管部门(本市地转学到学校)办理学手续。
  由外省市转入我省,须持家长调动证明、户籍迁移证明、转学证、学生档案、省级会考机构出具的毕业会考成绩证明(未实行会考者除外),到转入市地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入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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